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解读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动力,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详情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详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切实在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做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应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观念,精心谋划部署,夯实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积极稳妥详情关于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为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支持产业升级优化,“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详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有关资源税品目适用税率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要求,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会同省国土厅结合我省矿产资源禀赋、企业承受能力和清理收费基金等因素,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的原则,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涉及我省的有关资源税品目的实际适用税率进行了认真测算,经省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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